文| 令狐卿
近日,媒体报道了一起即将开庭审理、情节曲折的强奸案。
事发山西大同阳高县,甄女士的儿子与一女子经婚介所介绍认识,双方已经订婚,给了10万元彩礼,订婚宴上承诺婚后拿剩下的10万元彩礼并房产证加名。
(相关资料图)
今年5月2日,女方举办回门宴后,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,女方要求提前给彩礼和加名,因未及时办到,4天后,女方报了强奸案。
这个案子目前的进展是,公安已经侦查完毕移交,检察院也完成公诉审查,8月24日法院就会开庭审理。截至报道发稿,甄女士的儿子已经蹲了105天的牢房,尽管辩护人准备了无罪辩护的策略,但依照一般惯例,哪怕赔偿到位,获得女方谅解,他无罪释放的可能性较低。
警方之所以移送起诉,除了女方的指控外,还有两个关键证据。一是女方母亲提供的通话录音。据甄女士讲,在录音中,女方母亲对准女婿说,“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”,甄女士儿子说“嗯,是的”,她说“那你强暴我们家闺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?” 甄女士儿子也说“嗯,是的”。
另外,警方称,甄女士的儿子承认了强暴,“在材料中,人家说‘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’,他自己就说了。”
表面上看,女方称发生关系未经自己同意,如果男方也承认了这一事实,他被控强奸,并不冤枉。但新闻底下,很多网友为男方打抱不平,认为他是被套路了,女方存在骗婚嫌疑。
因为女方拒绝记者采访,媒体报道里呈现更多的,是甄女士这边的声音,包括事发的过程,她儿子被抓的前因后果,女方在报强奸案前后的态度变化。甄女士提供的情况当然会偏向自己的儿子,但刨除亲情相隐的因素,她提供这桩订婚中“讨价还价”的利益纠葛,却是事实。
经办警察提供的信息,不仅证实了甄女士提供的这些事实,还证明两方利益算计的背景情况。当记者追问,如果在立案前把女方名字加上,是否案子就不存在了,办案民警表示同意,他中间催促过男方家庭赶快行动,但没想到他们动作太迟,“女方对他们忍耐度有限”。
在这些事实的衬托下,这起强奸案的疑点超越了性同意的概念,落入了人情世故的现实情境。
从常情常理判断,当地农村通常把订婚视作结婚,结婚无非是补办酒席,订婚男女发生性关系是一种默许、默认的结果。甄女士儿子与女孩经婚介认识,订婚前谈了3个月恋爱,订婚可以视作承认双方关系。虽然说也存在婚内强奸的情况,但在女方指控男方强奸前,情理上的铺垫是无法否认的。
疑点还包括,在甄女士儿子与女子发生性关系之前,两人曾讨论过女孩例假结束的日期。
从报道来看,在两人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,女子意志清醒,也没有提及存在暴力胁迫的情节。在发生关系后,女方情绪有变化,而紧接着这个变化的,就是女方提出前述要求,因为这些要求未被迅速满足,于是报强奸案抓人。
整个事发经过,很难不给人这样一种观感:
这起强奸报警之所以立案,并不是因为男方“违背了妇女意愿”,而是他未能满足女方要求。警察本想调解了事,奈何男方家庭“磨磨唧唧”,碍于时限被迫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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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接受媒体采访时,警察埋怨甄女士没有及时办好加名手续,如果动作迅速点,就没这事了。但一般人遭受这种事,都会在心里犯嘀咕:万一给了彩礼加了名字,女方仍然报案呢?
所以,哪怕现在女子咬定被甄女士儿子强奸了,可没有过硬的证据,单凭口供,尤其是把强奸报案、立案放在金钱追索的背景中考察,此案的疑点确实迫切需要被合理、合法地排除。
在这起案件的定性方面,一个更大的疑点还在于它的模式:
按照婚介所定下的协议,一旦因甄女士儿子的原因导致关系破裂,10万彩礼不退。
从实际情况看,男子对女方很满意,他很难主动打碎订婚关系。因此,女子在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变脸,是否像网友说的那样,属于策划的一部分,其真实动机是什么,警方未说明,仍期待看到以常识和经验来推理的法官心证。
来源:弧度